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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注册证

一、查询制证进度

1. 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办事服务板块

2. 点击"综合查询"。

3. 点击器械注册审批进度查询。

4. 当办理状态显示为"制证完毕 - 待发批件"时即可领取。

二、领取方式

自取

1、领取地点: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3门1层)

2、需携带资料:

申请人(与申请表盖章单位一致)对委托办事人员及所办事项的委托书(见关于办理受理和领取批件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第169号)附件2

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领取时限:制证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

邮寄

制证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未领取的批件将由服务大厅相关工作人员统一邮寄,并公布寄件信息。

邮寄信息查询: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服务版块——在"送达信息"页面——选择"医疗器械"分类,查看"医疗器械批件邮寄详情单",可根据公布的EMS号到11185网站查询邮寄情况。

三、TIPS

查询延续注册项目注册证号和批准日期:登录器审中心网站"办事大厅"栏目,在"审评进度查询"栏中,通过输入受理号、受理日期、申请单位、数据校验码等信息查询。

纠错/延续注册需办理旧证换新证手续,旧证可以直接送达或邮寄。

若注册证丢失,可参考"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程序"进行办理。

相关链接(下载)

关于办理受理和领取批件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第16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程序等5个相关工作程序的通告(2015年第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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