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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联合!耗材带量采购拉开帷幕

时间:2019-11-26来源:医药代表

      11月25日,北京市医保局、天津市医保局、河北省医保局联合印发《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确定由京津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组成采购联盟,对医用耗材进行集中带量采购。

       按照《工作意见》内容显示,本次耗材带量采购将依照京津冀三地医疗机构年度总用量,按比例确定采购量,进行带量采购,根据不同产品的类别和特性确定对应的谈判采购方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1 年,相关品种视情况经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可适度延长。

       同时,和药品带量采购方式类似,也要求各医院结合临床需求和历史采购情况,申报历史采购数量及价格,同时申报下一年度计划采购需求。

       而具体的计划采购量,按上报的采购需求按品种来制定,原则上不低于年度总用量的60%。

       确定中选品种后,各地要优先采购和使用联合带量采购中选品种,对于联合带量采购确定的中选价格,不再组织二次议价。

       具体结算政策是这样的,各医疗机构是货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采购协议约定与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经营企业)结算货款,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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